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经济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员由学院领导、专业团队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5%;如果申请人数超过5%,则按学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申请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规定条件,转入学生一年级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分达75分。
2、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⑴ 考核。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
专业 | 考核课程 |
经济学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⑵ 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有明显专业特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如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或在竞赛中获奖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和答辩。
⑶ 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50%+学院面试成绩×50%。
3、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经济学院
201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