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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叶梦怡   编辑:经济学院   审核人:罗帅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25-05-0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含辅导员),以下是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院安排如下:

一、2025年项目申报工作

1. 指导教师于5月1日00:00至5月20日23:59指导学生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智能管理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附件5),并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学院,完成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4)

2. 学院将于5月21日00:00至5月28日23:59对申请项目按要求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院外专家不小于专家总数的1/2),确定校级立项名单;对拟推荐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填写《大创项目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办”),逾期不予受理。

3. 学院评审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 学院于5月28日23:59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评审推荐结果。

5.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填写《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获立项项目的负责人,需在系统中填报《任务书》,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并根据遴选修改意见、项目级别、经费在系统中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两份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后提交到所在学院(工作联络员:叶梦怡 19806875850)。学院汇总后将于6月18日17:00前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海创楼501室)。

6. 2025年学院校级项目名额9个,推荐省级以上项目名额5个。

二、2024年及之前立项的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1. 标准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8)。

2. 指导老师督促学生及时在大创系统填报提交结题材料,包括成果基本信息及附件、结题基本信息及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导出打印结题证明。

3. 成果材料及要求: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出版的著作、获奖证书、调研报告、创业策划书、实物等扫描件或照片;论文、专利、软著、获奖证书电子版成果以PDF格式文件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内页PDF扫描件,未正式发表论文的需提供正式录用通知PDF扫描件和论文终稿电子版,专利软著获奖证书上未注明项目成员名单的,需提供参与人员名单佐证。

4. 2021年以前(含2021年)项目,如在2025年5月20日23:59分前不参与结题或者结题不通过,做项目终止处理,收回项目经费,并在全校公示,请各位指导老师留意,具体处理方法可联系学院创新创业工作联络员叶梦怡(19806875850)。

【注意事项】

1. 项目经费将划拨到指导教师名下,教师指导学生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

2. 学院将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督查历年未结题项目,通知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做到应结尽结,不留尾巴。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完整性,监督学生按时结题。

3. 原通知请点击:http://wfw.gdou.edu.cn/info/1033/336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