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科技处于2025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kjc.gdou.edu.cn/info/1011/7536.htm,为做好我校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工作,根据《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以及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限额申报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分配我省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额为150项。根据往年立项和结题等情况,省教科规划办确定了各单位申报名额,我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省教科规划办视申报情况择优遴选后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国家重大项目不在限额内,各学院可积极申报。
二、注重申报质量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的,将削减所在单位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三、申报要求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没有系统账号的申报人可自行注册后,学校科技部审核通过方可正常登录。
课题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有关规定,遵守科学道德和诚信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报材料不得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材料提交
(一)关于年度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于5月15日前在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电子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给陈丽如老师,主题注明“姓名+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
经学校形式审查及专家评审后,由科技部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被推荐的项目负责人要在平台上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提交时间预计为5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关于重大项目招标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于5月21日前在系统填写并导出《投标书》,电子版《投标书》和《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给陈丽如老师,主题注明“姓名+2025年度国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同时需要提交纸质版《投标书》,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原件2份, 复印件5份)。《投标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投标人须提交的3篇与申报选题研究主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如果是论文,可以排版在《投标书》中;如果是著作,需要同时提交5本给陈丽如老师。
五、有关公告内容,课题申报所需的各项材料请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六、注意事项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二)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下统称“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
(三)“国家及教育部级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四)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五)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结项。
(六)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七)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
附件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附件2: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