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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通知

作者:经济学院   编辑:经济学院   审核人:罗帅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25-05-12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请见本通知附件)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工作组

组 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 员:系副主任、实验管理员、教务员、辅导员、教师代表

二、检查时间

第11~12周,为学院自查阶段;第13周为学校专项检查阶段。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常规检查

1、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未按计划开课情况,尤其是毕业年级。

(责任人:各系副主任)

2、本学期课堂教学实施情况。通过教务系统自查教师调(停)课及审批情况,及有无完成补课,擅自请他人代课,是否100%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是否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授课等情况。

(责任人:各系副主任)

3、本学期学院领导、同行与院级督导听课情况。落实《广东海洋大学听课制度》,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自查领导、同行与院级督导听课情况并督促提醒在系统提交评价结果。

(责任人:学院领导、院级督导、系正副主任、所有任课教师)

4、2025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自查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包括选题、开题、指导、查重、AIGC检测、盲评及校、院两级论文抽检准备情况等过程管理情况。

(责任人:各系副主任)

5、学风抽检。第11~12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各学院要覆盖各专业各年级教学班自行组织抽检巡查不少于2个批次,检查师生按时上课、学生到课率及课堂学习表现等情况。自查情况填写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X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风抽检情况统计表》。

(责任人:钟桂安;材料收集人:刘腾)

6、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自查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负责人及成员听课情况、教学观摩活动情况、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方法改革、集体备课、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帮扶等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观摩、协作等活动。自查情况填写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X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责任人:各系正主任;材料收集人:刘腾)

7、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自查应参加2025年度结题验收的校级及以上项目建设进展,包括在2024年度申请暂缓结题的校级及以上项目、2022年度立项的省级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校级项目,督促项目负责人高质量做好参加2025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准备。

(责任人:各系正主任)

8、充分了解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师生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要至少召开一次师生座谈会专门听取了解情况,整理汇总超出学院权责范围的、与本科教学相关的意见建议随总结材料一起报(如无可不报)。自查情况填写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X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风抽检情况统计表》。

(责任人:各系副主任;材料收集人:刘腾)

9、根据收集的材料汇总附件1、附件2。(责任人:刘腾)

(二)专项检查

1、检查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整改情况。针对上一学期期中教学期间专家组检查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学院提供上一学期专项检查整改报告(计划)及其他相关整改材料备检。

(责任人:刘腾、黄显懿)

2、检查本学期理论课备课与作业辅导答疑环节教学档案。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学生作业及批改、辅导答疑等教学过程材料。

(责任人:本学期承担本科理论课程的老师;各系副主任收齐本系材料后交给刘腾老师)

3、检查上一学期实验课教学档案。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教学日历、实验课考核与成绩评定材料、实验项目开出率等情况。

(责任人:上一学期承担本科实验课程的老师;各系副主任收齐本系材料后交给刘腾老师)

4、检查上一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教学档案。(1)实习实训: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报告、成绩评定、实习总结等过程管理材料,电子材料在校友邦检查。(2)课程设计:任务书、指导书、报告批阅、成绩评定等材料。

(责任人:上一学期承担本科实训课程、课程设计任务的老师;各系副主任收齐本系材料后交刘腾老师)

4、检查上一学期课程试卷归档情况。

(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自查,试卷档案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学生未参加考核却给了考核成绩、学生不在校且未修读课程却给了平时成绩等情况。

(责任人:各系副主任)

(2)重点检查试卷命题及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质量分析等材料。

(责任人:各系副主任;材料收集人:黄显懿)

6、根据收集的材料汇总附件8。(责任人:刘腾)

四、学院需向教务报送材料(责任人:刘腾)

1、5月16日前向教务部提交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

2、5月31日前向教务部提交附件1、附件2、附件8。

五、注意事项

从第11周开始,请教师上课时带齐课程教学大纲、教材和教案等材料。

经济学院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