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教务部于2025年9月1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https://jwc.gdou.edu.cn/info/1166/10977.htm),为做好2025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且建设周期为2年的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2024年立项且建设周期为1年的线上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建设项目,应参加此次验收。已升为省级建设项目的,按省级项目验收要求参加验收,不参加此次验收。应参加本年度验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经济学院应参加本年度验收的项目为线下课程《海洋经济学》(项目编号:PX-42023163;负责人:陈伟)。
202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必须参加本年度验收,否则按不通过处理,项目清单见附件2。经济学院应参加本年度验收的项目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国际金融》(项目编号:PX-11223543;负责人:胡兴艳)。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3)说明延期原因,原因不充分的,教务部不予受理。项目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一个项目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二、院内工作时间节点
(一)项目负责人平台申报
项目负责人在“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申报,需提交的电子材料与操作指南详见学校通知。平台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结题相关材料提交
(1)申请人需在2025年10月13日前,将电子版的《验收结题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黄显懿老师企业微信;
(2)如申请延迟结题,请在2025年10月9日前,将纸质版《延迟结题申请表》(附件3)提交给黄显懿老师(地点:博文楼C号经济学院709),同时将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
(三)学院审核
学院需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在“教学类管理项目平台”填写审核意见。同时将单位盖章后的《验收结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Excel及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xzlbzk@gdou.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522室。学院审核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三、其他事项
详见学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