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校学生〔2020〕7号),采取班主任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考核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总分100分,其中学生评价占50%、班主任自评占10%、学院评议占40%。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不超过学院学生班数的20%,合格和不合格占80%。经过学生评分、班主任自评、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研究,确定经金1232班主任赵亮等9位老师考核为 “优秀”,经济1203班主任高溦等21位老师考核为“合格”。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专项辅导员李斯雯(文科3号楼809室)或者分管学生工作领导钟桂安副书记(文科3号楼823室)反映。
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