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规范学院采购行为,强化内部控制,防范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校〔2021〕108号)和《关于严格执行校内零散采购规定的通知》(校〔2021〕1号),以及《广东海洋大学货物申购与验收办法》(校资产〔2017〕16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科研采购国产设备报销材料的通知》(校财务〔2025〕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8月10日讨论通过。
经济学院
2026年8月12日
广东海洋大学经济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