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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

作者:经济学院   编辑:经济学院   审核人:经济学院   来源:经济学院   发布日期:2023-04-19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经济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特色和个性发展,根据学校文件《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的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jwc.gdou.edu.cn/info/1166/8523.htm)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员:学院其他教授委员会成员

二、原则要求

1、坚持保障教学运行有序原则。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生原则上要在招生专业就读,如确有必要才提出转专业申请。学院在确定转专业学生人数时要考虑到学生转入(转出)后不能影响转入(转出)专业(班级)正常的教学秩序。

2、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转专业工作,确保制度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机会均等以及结果公平和公正。

3、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充分考虑学生志向、学业表现及其他需求,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4、接收转入学生后,不得增加教学班,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在教学条件允许情况下,各专业不得无故拒绝转入。

、遴选办法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具有转入专业相关的基础和培养潜质,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情况,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3)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因病申请转专业者,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和住院证明,并经学校医院复核确认。此项不适用于体检时弄虚作假者。

(4)实验班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转专业。

(5)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可按规定确定就读的具体专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3)应作退学处理的。

(4)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5)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国防生等。

(6)特殊录取类型学生申请转到统招专业的,如免试生、专插本、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第二学士学位等。

(7)受过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8)其他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或无正当理由的。

(9)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

3、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等条件下学院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期不计入在校学习年限)。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在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先转专业。以上两种情况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4、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班人数的20%(小数点四舍五入)。如果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过此限制,则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转出现专业(班级)的学生名单(以下各步中如有超出以上名额限制都以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排序,高者优先):

(1)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直接取消本次转专业申请。

(2)本实施细则中规定应该优先考虑转专业的学生。

(3)佐证材料充实,证据有力,理由充分的学生(佐证材料超过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数50%认可者可被认为转专业理由充分)。

(4)如名额还有剩余,优先考虑成绩绩点从高到低排序的学生,高者优先。

(5)如果出现按照以上标准都不能确定的情况,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确定转出现专业的学生名单。

5、学院于2023年4月24日至5月7日提交“经济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电子版)到教务处备案并在本学院官网公布,同时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设置好转入条件。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在广东海洋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及相关材料(操作指南见附件1,各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同时,申请转出本专业的经济学院学生填写《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转出现专业的学生名单》,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填写《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并于5月14日前将电子版发到1045384202@qq.com邮箱。

对于申请转出本专业的经济学院学生:(1)在《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转出现专业的学生名单》中“申请转专业理由”栏中写清楚符合转出条件中的哪一条(或哪几条),如有佐证材料请扫描或拍照成电子版。(2)每一位同学将自己所有的材料(包括《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转出现专业的学生名单》)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到以上指定邮箱。(3)凡是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或不齐全或申请理由明显不充分的申请书,学院有权拒绝受理。

7、学院办公室对申请转专业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到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做出是否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告知学生;2023年5月22日至6月16日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确定同意转入学生的名单。

对申请转入经济学院的学生的补充规定

1、转入学生入校以来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大于等于2.0分。具有明显专业特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如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或在竞赛中获奖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确因疾病或国家政策等原因需要转专业的学生,课程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并优先考虑。以上两种情况都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2、考核

(1)笔试。申请转入的学生需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对申请拟转入的专业的认知和了解。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

(3)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学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都采用100分制,综合成绩不及格者(小于60分),不予接收。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指定QQ群中通知,请申请转入的同学及时关注通知。

3、学院办公室将学生综合成绩名单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学生转专业理由、学业成绩、思想道德表现和面试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价、排序,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同时在经济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16日前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纸质版(见附件3)报教务处。

4、一年级学生申请转入的,可以平级转入,二年级学生申请转入的,须编入低一年级就读。原则上不接受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转专业申请。

5、经济学院本年度接受转专业学生的专业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金融。

6、转入学生应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记录等情况。

7、学院同意转入的学生在正式就读拟转入专业前应获得原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否则学院有权拒绝接收转入。

其他

1、特别提醒:(1)确有兴趣和专长,或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情况不转专业则难以继续学习的学生方可申请转专业。(2)原则上学生不得申请转入已停招专业(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公共事业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编辑出版学)。(3)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2、本实施细则中提到的佐证材料都是学生本人自己的,并且除特别指明的外都必须是与学生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的正式材料,其他材料原则上一概不予以承认。

3、学院只在每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

4、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校教务〔2019〕60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5、为了方便学生能及时了解学院转专业信息,请申请转专业的所有学生加入经济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QQ群:374699849。

6、经济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0759-2396009,13760770387;1045384202@qq.com。

7、本实施细则以及公示等信息可上经济学院网站查询:https://jjxy.gdou.edu.cn/。



经济学院

                               20234月19日



附件:

1、学校材料与表格

附件1:学生申请转专业操作指南

附件2: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名单

附件3: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学院教务员填写)

2、学院表格

 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转出现专业的学生名单

 经济学院2023年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

经济学院2023年各班级最多转出人数名额和申请人数统计表(教务员用表)

经济学院2023年学生转专业佐证材料能否支撑其转专业的理由判断表(委员会成员用表)

附件1:学校材料与表格

附件2:学院表格